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教基〔2017〕175号 )第四条第(四)款“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中“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之精神,落实《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全面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我校五大学科竞赛师资优势,实现为国家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特拟定本年度我校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择优录取,选拔特长突出的学生。
2.采取笔试考核与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录取方式。
二、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领导、中层干部、学科带头人为组员的高中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校高中自主招生的组织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平公正。
1.领导小组
组 长:谭漫书(校长)
副组长:肖晓辉(副校长)、辛建斌(副校长)、王树国(副校长)、瞿朝辉(副校长)、谢辉(副校长)
组 员:吴玉妃(招生办主任)、刘兵(招生办副主任)、
金红(校办主任)、刘娜娜(体卫艺主任)
职责:总体部署自主招生工作。
2.招生工作组
组长:肖晓辉(副校长)
组员:瞿朝辉(副校长)、谢辉(副校长)、吴玉妃(招生办主任)、刘兵(招生办副主任)、刘娜娜(体卫艺主任)、李靖(信息中心副主任)
职责:负责招生、考务、技术支持、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
3.纪检监察组
组长:王树国(副校长)
组员:金 红(校办主任)、董艳梅(校办副主任)、张艳(教务处副主任)、谢骞(教科室副主任)
职责:负责对试卷印制、考场秩序、阅卷及录取工作等进行纪律监督,全程参与自主招生各项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1.(1)创新科技类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是我校近年发展的优势特色,学校拥有科学的培养体系和优秀的师资团队。
①在五大学科竞赛有兴趣、有特长或在初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或综合素质突出,文化成绩优异;
②具有海口市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艺术、体育类
①对所报类别特长突出、兴趣浓厚,且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
②具有海口市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计划招录99人(总招生计划10%),含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艺体特长五个专项,其中创新科技特长生招录67人,艺体特长生招录32人(其中绘画24人,田径5人,足球3人)。根据生源情况,会对五个专项的具体名额进行微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指标分配合计67人,依据考试组织实际情况安排。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及说明:
①参加2023年海南省中考,具有海口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有相关特长、所报特长达到一定水平(获得过市级以上专项奖励或经过长期专业训练后具备一定专业水平)。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满足报名条件:
①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五大学科相关比赛,任一学科获市级一等奖以上;
②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大赛,获省级一、二等奖;
③参加体育、艺术相关专业项目比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
④获得国家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者,获得省市运动比赛前六名者。
(3)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特别优秀者。
(4)各种证书及佐证材料,只作为入围资格审查的参考,最终录取主要以现场综合测评考核成绩为主。
2.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报名,2023年5月19日截止
3.报名地址: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
(2)携带相应特长佐证材料或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彩色复印件;
(4)体育类学生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二)资格审查
学校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针对报名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分项审核筛选,确定入围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电话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测评。
(三)考核测评
2023年5月20日,学校将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测评,具体安排,5月19日前会电话通知入围者。
1.学科素质测评:通过笔试,着重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能力。笔试内容:语言能力(英语)、理科思维、科学素质。
2.综合素质考核:通过面试,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和评价。
3.单独考核:有突出特长,在某一方面具备破格入围条件的学生,将根据其学科特长单独进行考核。
(四)录取报审
1.综合考核测试评价结果在测评结束一周内对学生公布,学校将综合评定并确定拟录名单,并将拟录名单上报海口市教育局,经海口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公布最后录取名单。
2.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四个专项的创新科技类自主招生特长生,中考成绩不能低于中考满分的80%(728分);艺体特长生,中考成绩不能低于中考满分的50%(455分)。
(五)志愿填报
学校将拟录学生名单报送海口市中招办审批后,该生须按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批自主招生志愿必须填报海口中学。如因学生填报志愿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监督保障
(一)学校成立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在实施高中自主招生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厅相关规定处理。凡提供虚假成绩、虚假材料,骗取入围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 68583993
招生咨询电话:(0898) 68580883、68581083、68520883、68559283
电子邮箱:hkzx8868@163.com
本方案由海口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口中学
2023年5月12日